以人为本、采取科学的方式控制职业病

作者: 单位: 来源:职业女性健康网
2014-7-3 阅读

贾光教授简历: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医学博士。中华预防医学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专业委员会”常委、“自由基预防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委兼秘书;《中华预防医学杂志》、《中国职业医学》、《环境与职业医学》和《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Preventive Medicine》等杂志编委。主要从事职业有害因素致病机制及防治的研究。在职业有害因素暴露评价、生物监测和健康监护、胚胎停育以及人造纳米材料安全性评价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


平衡之光:目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相应的职业安全事故和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人数也不断增加,职业病已成为影响劳动者健康的最主要的因素。我国无论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以及职业病患病人数均居世界首位。请您谈谈职业病发病相关因素有哪些?


贾教授
    职业相关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发生情况与国家整个的经济发展是密切相关的,随着国家GDP增长,职业工伤伤害的发生情况随之增加。发达国家的职业病控制较好,其职业病发病谱已发生明显改变,传统职业病相关因素已得到控制,目前影响发达国家职业人口的主要的有害因素为肌肉骨骼的损伤。我国的职业病发病因素有历史发展的特殊情况,在以人为本、采取科学的控制方式等方面也有待改进。
    从我国职业病上报情况可以看出,近年来,尘肺等传统的职业病还依然严重威胁着职业人群。粉尘等职业有害因素、铅中毒等化学性有害因素、噪声震动等物理性有害因素依然严重影响着职业人群的健康。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结构模式的变化,在国际上已经认可的因肌肉骨骼负荷的增加引起的肌肉骨骼损伤、职业紧张等新的有害因素也逐步呈现,与传统的职业有害因素共同威胁着劳动者健康。
    据相关数据估测,我国大约有两亿劳动者可能会接触到或面临着职业有害潜在风险。因此,我国职业病发病情况居高不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因多种有害因素共同存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职业病防治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职业病的潜伏期可长达十几年,因此在未来的几年之内,尘肺、中毒、噪声性耳聋等疾病在我国职业病疾病谱上依然会占有很大比例。

 

平衡之光:一份高校教师健康数据调查结果:高校教师慢病发病率为60.8%;亚健康发生率为71.3%;完全健康的仅占28.7%;患病人数排在前4位的疾病为慢性咽炎、颈椎病、胃炎、腰肌劳损;而且女教师的患病率高于男教师。这类疾病被统称为职业相关性疾病。请问您职业病和职业相关性疾病的关系以及如何进行管理?

 

贾教授
    2002年中国颁布了首部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与职业相关性疾病进行界定。法规中明确定义:职业病是一种法定疾病,可分为十类一百一十多种,职业病与职业有害因素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工作相关性疾病是一类与工作相关的,但与职业有害因素之间明确的因果关系的界定,还有一定困难。
    职业病有群发性特点,即在同一工作环境中,环境有关因素暴露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或职业有关因素接触水平增加,患病的程度或患病的人数都会增加。
    工作相关性疾病与工作相关。比如:出租车司机因工作时间不稳定,饮食不规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或睡眠质量不佳导致亚健康。这些由于工作性质带来的疾病,如果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或健康生活习惯,是可以控制的,工作与疾病之间不是明确的因果关系。有些工作相关性疾病在国际上被认定为职业病如肌肉骨骼损伤,我国因经济条件、补偿能力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尚未把某些工作相关性疾病列入职业病的范畴。随着经济水平的改善及防护技术的提高,我国职业病名单还会调整,以更好保护劳动者,减少相关疾病的发生。

 

衡之光:请您谈谈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宣教工作开展如何?

 

贾教授
    卫计委、全国总工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部门等九部委联合工作,开展职业病法的宣传工作。职业病宣传并非单一部门的工作,安全系统管理部门针对劳动现场的保护、卫生系统(卫计委)针对职业病的诊断与职业病人的康复工作,多部门联合进行大量的宣教活动,达到告知劳动者职业有害因素导致健康问题的目的。职业病防治法的普及,要求每位劳动者都能主动保护自己的健康,这种效果会优于从上而下的推进工作。
    近年来,职业病的防治宣传口号已经出现在公众媒体,如交通、地铁的宣传栏内。但是需要继续提升宣传力度,加强公益性宣传,加大更多社会关注。

 

平衡之光:因为女性身兼数职,加之生理方面的特点,导致女性特别容易出现亚健康状态,会常出现乏力、肌肉酸痛、记忆力下降等症状。有关数据显示,慢性疲劳综合症已经成为45岁以下女职工的常见病,这类人群被称之为女性职业病特别敏感者。如何降低45岁以下女职工慢性疲劳综合症的发病率,怎样保护职业女性的身体健康?

 

贾教授
    女性在整个社会或家庭中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如果在哺乳期、围产期、月经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内,承担繁重的劳动或妇女禁忌的职业,会严重影响女性健康。我国已颁布了《女职工特殊保护条例》,条例中明确提到:特殊岗位工作,女性职工应该有限制去做;一些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比如说在高温、低温或是负重作业时,对于孕期、经期、哺乳期对女性职工提出了特殊保护,包括有些劳动岗位对女性是禁忌的。此条例在保护女性生理、心理健康方面,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女性传承着对下一代的生育和教育,如果在工作中受到职业有害因素的威胁,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也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问题。
    另外,要加强针对个人的健康教育,提升女性自我保护能力。更年期、孕期等特殊时期的身体机能变化,需要女性通过对相关健康知识的掌握,进行主动预防和保护,也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家庭的支持。

 

平衡之光:现阶段,我国职业病的防治重点和首要任务有哪些?

贾教授
职业病的防治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我国职业病高发集中存在于中小企业。应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主的宣传和教育,使之提供安全的职业环境。另外,加强劳动者对自身健康的重视和保护,在工作中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需要职业敏感性,掌握所从事的工作可能会产生哪些健康问题以及需要采取什么保护措施。
第二中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要关注劳动者的健康,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国家的监督管理、法制的健全以及司法的有效执行和执法的监督力度等保障。只有全社会共同尊重个体、尊重劳动者同时维护他们的健康,社会才会持续发展,整个家庭、整个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和幸福。
第三我国的职业病法规需更进一步完善,从法律上、劳动防护技术等多方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诸如:严禁童工上岗;女性在劳动中得到更充分的保护措施等。加大相关科学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服务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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